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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农税字[1991]55号 财政部关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地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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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2 10:48:20
信息简介: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政府所属机构,不属于“三资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占)用耕地进行三通一平,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无论以后是否转让给三资企业使用,均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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