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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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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2 09:44:29 |
| 信息简介: |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筑企业总机构在我市设立的由其直接管理的项目部(以下简称外地总机构直管项目部)应纳入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管理范围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具体规定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