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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深税发[1992]197号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特区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若干政策解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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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1 18:48:33 |
| 信息简介: | 《暂行规定》第一条 对固定资产认定标准和折旧年限所作的调整,仅适用《暂行规定》发布施行后购进或制造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