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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荔波税务:“细处做功”提服务 助力“林草两费”平稳划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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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9 21:31:43 |
| 信息简介: | 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提升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和服务满意度,荔波县税务局从细处下功夫,做足各项准备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工作。 “听说现在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已经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了,那要在哪里办理,如何缴纳相应费用啊?”。2023年1月11日,缴费人到办税大厅实地咨询“两费”相关问题,荔波县税务局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