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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罗甸县税务局成功开具首张森林植被恢复费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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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9 21:28:33 |
| 信息简介: | 1月10日上午,在税务工作人员的细心辅导下罗甸县教育局工作人员龙青成功完成了14.1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这是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政策出台后成功申报并缴纳的首笔费用,也是全县首张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征收工作在全县顺利开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规定,自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