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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深圳税务】个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提供广告服务或娱乐服务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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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8 20:36:42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时间:2026-09-25 16:50: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