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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认定你公司虚开发票23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以500,000元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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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8 20:33:01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时间:2026-09-24 11: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稽处〔2026〕29号广西***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332735744XT):我局于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6月29日对你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盘歌路中国(广尊)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1号楼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