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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自然人朱红房屋转让个税欠缴,被责令限期缴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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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8 20:16:04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淮阴税通送达公告〔2026〕14号发布时间:2026-09-22 14:55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朱红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2026年9月22日国家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