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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补偿费”抵减增值税销售额的疑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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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3 09:54:11 |
| 信息简介: | 2024-10-10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三)销售额。……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