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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你单位骗取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处骗取税款一倍的罚款,并按规定停止为你单位办理出口退税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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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3 09:48:13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时间:2026-09-23 14: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长税二稽罚[2026]71号号:91430100MA4TGQNA75):湖南能发能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经我局于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对你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榔梨街道梨江大道105号城市花园1栋2110,法定代表人:杨科红)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