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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厦门税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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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41:18 |
| 信息简介: | 能减免哪些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能减免多少每户每年24000元福建(含厦门)如何进行核算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