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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深圳税务】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中间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应如何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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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39:18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时间:2026-09-18 14:25: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一、增值税起征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起征点标准如下:(一)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