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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深圳税务】进项发票已完成勾选确认和统计确认,但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附表二无法带出进项税额数据,应如何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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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38:59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时间:2026-09-18 15:02: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由于进项数据还未加工完成,因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无法自动带出数据,建议等待数据加工完成后再办理申报。若确实着急申报,纳税人可以切换成填表式申报模式之后手动录入附列资料(二)的进项税额数据。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