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河南税务】进项税加计抵减额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37:01 |
| 信息简介: | 2025-09-01我公司是制造业,有进项税加计递减期末余额,如果我企业高企证书到期后,留抵的期末余额能继续递减税额吗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