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河南税务】季度销售额刚好30万,究竟可享受免税优惠,还是需按1%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河南税务】季度销售额刚好30万,究竟可享受免税优惠,还是需按1%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35:00 |
| 信息简介: | 2026-04-21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八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第十一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