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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房屋土地性质及出让金款项查询 被法院认定为咨询不属信息公开范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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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32:25 |
| 信息简介: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4)沪7101行初243号原告李某,女,1942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静安区。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518号。法定代表人罗翌弘,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委托代理人袁某,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徐某,上海市虹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