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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董某不服不予调证决定申请复议 法院认定无调查必要驳回复议维持原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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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31:31 |
| 信息简介: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决定书案号:(2024)沪7101行初194号董某某:你因不服(2024)沪7101行初194号不予准许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的决定,于2024年4月10日向本院申请复议,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第五十条等规定,要求调查引发该案的根源。经审查,本院认为,你申请调取的证据并无调查收集必要。本院于2024年4月8日对你作出的不予准许调查收集证据申请的决定并无不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