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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起诉杨浦税务局和市税务局 双方达成和解直接撤诉 诉讼费全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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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29:18 |
| 信息简介: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4)沪7101行初71号原告高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某某区税务局,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肖某,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郭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某某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住所地上海市。法定代表人马某,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韦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陈某,国家税务总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