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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静安法院裁定准许庄某撤回诉浦东新区税务局履行法定职责案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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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28:56 |
| 信息简介: |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4)沪0106行初85号原告庄某,女,1984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宜兴市。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李某,局长。委托代理人赵某,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瞿某,该局工作人员。本院在审理原告庄某诉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在诉前调解阶段,原告庄某主动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