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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徐某涉税履职案错列市税务局为被告 拒变更被驳回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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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28:41 |
| 信息简介: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3)沪7101行初822号原告徐某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法定代表人马某,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韩某,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郭某,该局工作人员。第三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三十税务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负责人陈某,职务所长。委托代理人吴某,该所工作人员。原告徐某诉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