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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裁定驳回曹某涉税举报复议不予受理案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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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28:23 |
| 信息简介: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3)沪7101行初760号原告曹某,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黄浦区。委托代理人张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汤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法定代表人马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局长。委托代理人韩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郭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原告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