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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李某举报银行未向其他消费者开具发票 要求税务机关立案查处 起诉被法院依法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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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4 09:27:47 |
| 信息简介: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3)沪0115行初1248号原告李某,男,1986年12月28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法定代表人郑某,局长。委托代理人戴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武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某诉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下简称市税务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