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河南税务】外购商品用于公司推广类会议消耗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河南税务】外购商品用于公司推广类会议消耗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查看权限: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22 06:57:48
信息简介: 2023-09-25公司外购商品,由于举办各种培训班,在培训班消耗使用,此类情况,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如果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