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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聘用退休人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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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2 06:57:08 |
| 信息简介: | 2023-12-07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规定,二、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