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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一次性税前扣除如何界定扣除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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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0 17:42:56 |
| 信息简介: | 2023-02-0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等政策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在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