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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资产划转的政策适用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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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0 17:42:39 |
| 信息简介: | 2023-02-17我公司主营房屋出租业务,其中一栋房产为2016年以前老项目,适用5%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现因管理需要,拟将该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新公司,并由新公司进行持续租赁经营。请问,划转后,新公司是否继续能够按照5%简易计税交税,资产负债劳动一并转让的过程前后,是否会增加增值税税负?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