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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退税官司打了两轮,开完两次庭原告直接选择撤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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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0 17:40:08 |
| 信息简介: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4)沪7101行初437号原告余某委托代理人傅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委托代理人马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陈某,职务XX。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郁某,职务XXX。委托代理人赵某,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吴某1,某某律师事务所2律师。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