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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总分机构之间采购和销售物资需要计提印花税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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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0 17:39:24 |
| 信息简介: | 2023-05-18我公司和下属的分支机构,存在采购和销售物资的情况,有采购订货单且正常开具发票,请问,总分机构之间采购和销售物资需要计提印花税吗?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