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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债权人举报公司偷税,税务局只回“追缴2万”,起诉却被驳回:你没资格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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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0 17:35:17 |
| 信息简介: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行政裁定书案号:(2024)沪7101行初502号原告张某。委托代理人徐某1。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法定代表人徐某2。委托代理人丁某。委托代理人蔡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原告张某因不服被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青浦税务局”)对其作出的答复行为,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24年6月21日立案后,于法定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