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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矿山企业未使用的荒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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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21 17:16:59 |
| 信息简介: | 2023-09-12请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22号 文件精神,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请问这一条废止了吗?1989年122号文件没有说废止,但是税务局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范围内荒山 林地 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1号 文件又要求对已按规定免征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