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福建税务】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VIP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18 18:45:56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6年第5号),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免税和征税。对于出口退(免)税的货物,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