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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多户上游资金回流,直接认定无真实业务定性虚开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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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8 18:42:08
信息简介: 济南税稽三罚〔2026〕154号   莱芜市**商贸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一)发票问题经查,临沂**商贸有限公司和你单位之间存在资金回流,资金回流比例100%;冠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存在资金回流,资金回流比例70%,且你单位未提供证明材料证实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之规定,判定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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