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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多户上游资金回流,直接认定无真实业务定性虚开偷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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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8 18:42:08 |
| 信息简介: | 济南税稽三罚〔2026〕154号 莱芜市**商贸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一)发票问题经查,临沂**商贸有限公司和你单位之间存在资金回流,资金回流比例100%;冠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之间存在资金回流,资金回流比例70%,且你单位未提供证明材料证实相关业务的真实性,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6〕172号)之规定,判定你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