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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彭某某因加油站经营中少列收入,被追缴个人所得税102.12万元并处罚款10.8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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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8 18:41:21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绵税稽罚〔2026〕42号彭**(纳税人识别号:510725********3828):经我局于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4月16日对你(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小溪坝镇鲤鱼口村1组1栋1-2层1号)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你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及证据你作为江油市二垭子彭**加油站(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