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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接受虚开发票导致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5502500.00元处50%的罚款,计7751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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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7 08:19:36
信息简介: 通税稽二罚[2024]88号行政处罚相对人    江苏*进出口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罚款金额(元)    7,851,250.00    没收金额(元)    -处罚日期    2024-09-27    发布日期    -违法事实    1.你单位于2020年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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