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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183天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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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6 09:21:09 |
| 信息简介: | 时间:2019-03-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国际税务司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以下简称《公告》)。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1.问:《公告》实施后,境外人士享受境外所得免税优惠的条件有什么变化?答:新的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