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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继承房产再出售个人所得税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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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0 17:40:04 |
| 信息简介: | 2020-08-17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九号)第三条、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四条规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