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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甘肃税务】扣缴义务人与境内自然人发生符合规定的应税交易,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扣缴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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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0 17:34:23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时间:2026-09-10 09:31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8号)附件《境内单位代扣代缴自然人增值税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为一个月,应当自发生应税交易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已按照本办法规定扣缴增值税的应税交易,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时无需再次缴纳税款;自然人未申请代开发票的,扣缴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