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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这种情况征收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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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1 17:25:37 |
| 信息简介: | 2021-02-18我公司使用某人民检察院楼顶场地用于建设通信基站,在税务局原票时被告知需要按照季度征收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15元。经与我公司财务沟通,并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属于免征范围,请问理解是否正确?是否不应征收土地使用税?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