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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同一房屋部分自用和部分出租的情况下,如何确定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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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1 17:22:19 |
| 信息简介: | 2021-04-25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二、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地税发〔2005〕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