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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否属于税款债权?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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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3 17:17:07
信息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吉林省意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2)吉01民初3135号原告: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朝阳区税务局,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负责人:*,该局局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吉林省意江南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诉讼代表人:*,该公司管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管理人工作人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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