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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山东税务】纳税缴费信用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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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4 17:14:33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日期:2026-07-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M级为新设立经营主体或者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