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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青岛税务】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何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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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4 17:14:05 |
| 信息简介: | 发布时间: 2026-09-1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答: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全年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扣除,即当年其继续教育最多可扣除8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