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虚开专票罪】又有会计因虚开入刑,事涉油品富余票虚开——法定代表人汤某、财务人员金某,无真实交易为多家公司虚开专票,价税合计7000余万元、税款800余万元,构成虚开专票罪,汤某获刑十一年,金某被判三年十个月:(2024)沪0116刑初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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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虚开专票罪】又有会计因虚开入刑,事涉油品富余票虚开——法定代表人汤某、财务人员金某,无真实交易为多家公司虚开专票,价税合计7000余万元、税款800余万元,构成虚开专票罪,汤某获刑十一年,金某被判三年十个月:(2024)沪0116刑初56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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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12-12 17:13:02 |
| 信息简介: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24)沪0116刑初567号公诉机关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单位某某公司1,法定代表人汤某。诉讼代表人周某,女。被告人汤某,男。辩护人陆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辩护人汪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被告人金某,男。辩护人肖某,某某律师事务所2律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刑诉〔2024〕5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某某公司1、被告人汤某、金某犯虚开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