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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虚开专票罪】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无真实交易通过虚构业务、伪造销售合同、票货分离、资金回流等方式,累计取得虚开专票价税合计8435.93万元,对外虚开专票价税合计5966.02万元,财务人员判3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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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7 17:12:57
信息简介: 新疆昌吉州税警联合依法查处昌吉市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间:2025年8月15日 18:00稿源: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昌吉市新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赵*、财务人员姚*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2016年至2020年,昌吉市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财务人员姚*梅在没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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