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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税务】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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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4 17:07:07 |
| 信息简介: | 2021-08-02如果我国的居民个人张三于2018年已经签订了购房和贷款合同,并于2018年9月开始还贷款。但是因为是期房,未交房,张三一直未缴纳契税和取得房产证。在2021年的7月份缴纳了契税,取得了契税的完税凭证。该住房在其工作所在城市。张三一直在工作所在城市租房。请问,张三在2021年度可以按那种方式享受专项附加扣除?1、1-6月享受住房租金、7-12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