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外籍居民个人能同时享受“老八项”补贴个税免税和专项附加扣除吗?收到短信说外籍人员八项津补贴和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存在重复扣除,如何办理更正呢,会产生滞纳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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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外籍居民个人能同时享受“老八项”补贴个税免税和专项附加扣除吗?收到短信说外籍人员八项津补贴和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存在重复扣除,如何办理更正呢,会产生滞纳金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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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16 16:43:48 |
| 信息简介: |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