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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稽查处罚】同一个法定代表人设立的两家旅行社在财务核算上存在收入、成本、费用混同,不确认收入、不列支成本,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被认定偷税处0.5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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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1-20 16:37:52
信息简介: 乌经税稽罚〔2024〕76号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    新疆*美景旅行社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处罚金额(元)  3,510.33   没收金额(元)  -处罚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19违法事实   1.你单位和新疆*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财务核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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