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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稽查处罚】同一个法定代表人设立的两家旅行社在财务核算上存在收入、成本、费用混同,不确认收入、不列支成本,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被认定偷税处0.5倍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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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4-11-20 16:37:52 |
| 信息简介: | 乌经税稽罚〔2024〕76号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相对人 新疆*美景旅行社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处罚金额(元) 3,510.33 没收金额(元) -处罚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19违法事实 1.你单位和新疆*山水旅行社有限公司在财务核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