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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国税一[1995]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华北电管局所属北网电力企业增值税预征的定额税率和征收率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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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31:34
信息简介: 鉴于天津电力公司系华北电管局所属北网相对独立核算的公司,自1995年1月1日起,其发电环节增值税定额税率由规定的4元/千千瓦时调至6元/千千瓦时;供电环节增值税征收率由规定的3%调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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