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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国税一[1995]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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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31:30
信息简介: 要求企业财会人员应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上岗(企业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具有三年以上财会经验的除外),并能独自根据“两则”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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