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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津国税征[1996]3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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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6 08:31:00
信息简介: 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的单位和个人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发票税务证件登报通知单》二、三、四联到《天津财税》编辑部办理刊登丢失广告手续(地点:河西区解放南路285号),并按规定交纳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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